案情简介: 2013年6月,A某和B某签订了抵押借款协议,约定由A某向B某出借人300万元,期限为2013年6月12日至2013年10月1日,借款利息为月利率2%,并且由B某以其位于某小区的房屋作为担保,并于2013年6月14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协议签订后,A某分3次将300万元转至B某账户,且双方于2013年7月在某市公证处就该抵押借款协议办理了相关公证,并出具公证书,后B某于2013年11月15日因突发疾病去世,此期间A某多次向B某索要借款。现C某作为B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了B某的全部财产,A某无奈只能向C某索要欠款,但C某以其父亲B某未向A某借过钱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因此A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欧安静被告C某向原告A某偿还借款300万元,并按月利率2%向A某支付借款利息至2013你那11月15日。 法院判决: 判决被告C某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A某偿还欠款本金3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以300万元为本金,月利率2%,从2013年6月12日至2013年1月15日)。 责任承担: B某与C某为父子关系,在B某去世后,C某依法继承了B某的数套房屋及存款,其价值远超于借款。法律规定继承人不仅继承被继承人的权利还应同时继承被继承人的义务,本案中C某并未放弃其继承权,因此其应当继承B某生前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