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某小区签订了小高层和地下车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分包的方式将该工程分包给我方当事人,双方签订了分包合同,合同约定由我方当事人承建地下车库以及部分其他工程,我方当事人应向某建设工程有公司缴纳工程保证金200万元,在地下车库工程封顶时退还保证金50%,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全部保证金,现我方当事人已向其缴纳保证金200万元,签订合同后我方当事人组织工人进场施工时遭到分包方阻拦,导致我方当事人无法施工,现我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退还我方当事人缴纳的工程保证金200万元,并支付因组织工人施工付出的劳务费19万元。
法院判决:
判令被告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10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保证金200万元以及劳务费19万元。
责任承担: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中经常会遇到缴纳保证金的情况,对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构成根本违约时,我方当事人有权令其退还保证金并支付因该合同和付出的金钱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