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全周期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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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Nov 2018

挂靠公司想依据合同签订价收取管理费显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案情简介:    2016年10月,我方当事人挂靠于某建设工程公司名下与某公司签订了某宾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价款为3869856元,我方当事人又与某建设工程公司约定由其收取7%的管理费用,后工程于2017年5月竣工验收,审计价格为2319034元,因为是通过挂靠的方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以由某建设工程公司收取工程款,现我方当事人向某建设工程公司索要工程款时,某建设工程公司一直以收取原合同价款7%的管理费扣除,而我方当事人主张由审计价格7%收取管理费,因此我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某建设工程公司向我方当事人支付工程款(以审计价格为准备减去审计价格7%)。 法院判决: 判决被告某建设工程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以审计价格为准备减去审计价格7%)。 责任承担:   建设工程施工中存在很多没有资质的个人挂靠在有资质的公司名下投标,这些公司通过收管理费的方式获得提成,但一般公司收取管理均为百分比的方式,百分比应当根据实际工程款而非合同约定工程款来计算,不然会导致挂靠人蒙受巨大损失,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会遭遇很多价款调整问题。

05 Sep 2018

顾问全周期服务案例

项目内容概述: 某地政府廉租房建设项目工程,项目采用标准廉租房模式,总投资估算为15亿元。当地政府早先通过架构设计为项目融资+EPC模式(BT模式),当地建投集团负责承建和实施,我方当事人即社会投资人为实际施工单位。现我方当事人就该模式在当前社会法律背景下寻求我所进行风险管理,对具体风险进行评估和调整。 风险管理: 任何建设工程项目都可能存在着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一种不确定性的风险,是一种会带来损失的可能性,而风险管理就是在可能存在法律风险的情况下,结合当前法律背景、社会背景情况下对项目进行法律评估提出项目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尽可能的降低法律风险。 顾问服务: 我们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架构设计有着足够的了解和设计,通过对相关法律的阅读我们对BT模式做了相关风险评估。 ①2017年4月26日财政部颁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该通知明确禁止了一切举借政府性债务的方式包括了BT模式。②因为上述文件的原因,目前社会上普通通用PPP模式,而BT模式因为被禁止所以无法实现融资。并且BT模式下的政府资金仅依靠政府本身的承诺,并没有相应的政府资金预算,社会投资人有着巨大的资金压力和风险。因此,该项目欲使用融资+EPC模式不具有可行性和合法性。 对应该风险我们提出两套改进方案,①政府采取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采用传统模式的政府投资模式,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工程总承包单位。②将模式设计修改为PPP模式, 由该地政府投标集团公开向社会招标投资方,设立专门的项目公司,将项目具体运营实施交由该项目公司管理,政府应将该项目支出责任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安排。最后由政府出资设立的担保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这种PPP模式下的构架设计能有效降低风险,保证该社会投资人的利益不受潜在风险的威胁。